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努力开创新时代乡镇人大工作新局面
——在全市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先标
同志们:
根据主任会议的决定,今天我们召开全市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今天这个会是一个工作会、培训会、动员会“三会合一”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安排部署“助力扶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讨论研究做好新时代乡镇人大工作的新思路,努力开创全市乡镇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下面,我在大家讨论发言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乡镇人大工作的实际,讲五点意见,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
一、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大精神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工作作了一系列重要讲话,这些讲话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有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对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中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共产党人矢志不渝的初心和历史使命。党的十九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出了“根本政治制度安排”的新定位。报告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这是一个主旨鲜明、意义深刻、内涵丰富的重要论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基层人大在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同时,要结合实际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新举措。在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重点要在三个方面学深悟透做实:一是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二是加强宪法法律的监督与实施;三是努力使乡镇人大成为“两个机关”,即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是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和民主法治的重要载体,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强化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之举。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
我党历来高度重视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2015年6月,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就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作为在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们,一定要充分认识乡镇人大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努力开创新时代乡镇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二、正确处理乡镇人大工作中的相互关系
我们今天在座的很多同志都是去年底刚刚从事人大工作的新手,如何正确认识乡镇人大工作的法律定位,对我们做好乡镇人大工作至关重要。工作实践中,有些同志对自己的角色定位还不是很准、对自己的工作重心也不是十分明确。一直以来,有关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法律定位问题备受关注,但始终没有比较权威的定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团与县级以上人代会主席团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但又不能与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简单等同,乡镇人大主席团是否像常委会一样属于常设机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从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内容和主席、副主席的工作职责来看,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任务既有量的要求,也有质的标准。我们要把这些工作任务完成好,就必须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乡镇人大与乡镇党委的关系。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人大工作才能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就是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和国家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乡镇人大要在乡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乡镇工作大局,积极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觉执行党委的决议决定,及时了解党委的中心任务和工作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将党的主张形成国家的意志和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一方面,乡镇党委要重视人大工作,定期召开人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人大工作,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考核、检查、汇报等各项工作制度,切实把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落实落细;另一方面,乡镇人大尤其是主席团主席,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接受领导、主动争取领导,要坚持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定期述职报告等制度,围绕党委的决策部署抓好工作。二是要处理好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的关系。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是监督与被监督、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人大监督是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而不是个人行为,目的在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乡镇人大要敢于监督,善于抓住事关全局性的、根本性的、长远性的重大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政府认真加以解决,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乡镇人大与政府,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根本目标是一致的,都要服从、服务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乡镇人大要坚持“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原则,主动为政府出主意、想办法,支持政府推进各项工作,做到决定不指挥、参与不包办、监督不对立、支持不“放水”。乡镇政府作为乡镇人大的执行机关,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坚决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同时还要按照规定向乡镇人大报告工作。乡镇政府向人大报告工作既包括代表大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包括平时主席团会议上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乡镇政府的工作报告,是乡镇人大监督政府工作的重要形式,我们必须组织好、落实好、坚持好。三是要处理好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乡镇人大要进一步强化中心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无论是组织代表活动,还是开展监督工作,都要在工作进程上与党委的工作部署保持一致,在工作方式上既要遵循法定程序,又要做到灵活多样,讲求实效。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分设后,一般都在党委总体工作中分管一定的中心工作,有的还有包片驻村等具体工作任务。在这种特定工作环境下,有的同志思想上有顾虑,既担心参与分工后没有时间和精力抓本职工作,又担心不参与分工会被边缘化。参与分工的现象比较普遍,这种现状也许会继续存在下去,但我们必须在时间、精力、工作上有所侧重,要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到抓人大工作上来,确保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四是要处理好乡镇人大与市人大及常委会的关系。乡镇人大和市人大及常委会是法律上的监督、工作上的联系、业务上的指导关系。因此,乡镇人大要主动加强与市人大及常委会的工作联系,及时报告工作的开展情况。乡镇人大在召开代表大会之前和闭幕之后都要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书面报告,以便监督和指导。同时,乡镇人大对市人大及常委会安排的工作、组织的重大活动,要积极响应,抓好落实,保持高度一致。对有些重要工作安排,如“助力扶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监督等等,我们还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今年,我们继续执行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各位常委会领导将定期巡查指导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着力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也要主动加强与联系领导的工作沟通和联络,确保信息互通、工作互动。年底,我们还将结合全市综合目标考核,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量化考核,以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健康发展。
三、依法履行乡镇人大及主席团的法定职权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九条的规定,乡镇人大的职权共有13项,概括起来就是决定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权。2016年颁布的《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对乡镇人大的工作作了明确规定,是我们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条例规定,乡镇人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召开乡镇人代会。乡镇人代会是乡镇人大行使职权的重要途径,是乡镇人大最重要的工作,也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关键所在。乡镇人代会开的是否成功,主要看三个方面,一看法定的内容是否列入大会议程,二看会议程序是否依法进行,三看党委的意图是否完全实现。要把乡镇人代会开好,我们要做大量细致的工作。会前,要认真研究确定议题并安排好会议议程,组织代表开展调研,扎实做好会议材料、会议组织等各项筹备工作;会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组织代表认真听取和审议各项工作报告,不得随意压缩会期或简化会议程序,切实尊重代表审议意见,保障代表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会后,要运用多种形式,宣传贯彻落实好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不断提高会议质量,增强会议实效。关于乡镇人代会“一般每年举行两次”的规定,大家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二是组织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对乡镇人大主席团的组成、任期、职责等都有明确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由七至十三人组成,最多不超过十五人,人员结构也有相关要求。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有大会召开期间和大会闭会期间两种情况,大会闭会期间主席团会议每三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是研究部署或处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工作,听取和审议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报告,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工作评议,强化对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工作监督,推动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三是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活动。我市共有四级人大代表1415名,这是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要充分发挥好他们的作用。乡镇人大代表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代表小组每三个月至少要开展一次活动。活动的内容以监督工作为主,包括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等。代表活动每年要有侧重点,议题也不要选的太多,每年抓住1至2个问题开展集中监督,有些问题一年不行,就用两年三年,要确保监督实效。四是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务。代表对政府及其部门的监督以及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都要通过一定的平台、渠道、形式来实现,乡镇人大主席团要按照有关规定为代表依法履职做好服务,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四、切实加强乡镇人大的自身建设
乡镇人大工作要有所建树,有所发展,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一是要加强学习。从事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一定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政策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定期开展代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今年,除了这次会议的学习培训外,我们还将组织大家参加全国人大组织的相关培训,希望大家积极参加。关于代表的培训,各乡镇人大可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安排。二是要改进作风。乡镇人大工作的地位和作用非常重要,大有用武之地。乡镇人大主席作为具体组织者、策划者、执行者,一定要找准自己的工作定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善于联系沟通,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当好党委工作的参谋员、政府工作的监督员、人大工作的战斗员、领导班子的协调员、人大代表的联络员,做到尽职不失职、到位不越位、兼听不偏听、补台不拆台、分工不分家,积极履职,扎实工作。三是要强化基础。乡镇人大工作有两个重要基础,一个是代表履职档案,一个是阵地建设。这两个重点都只有一个标准,就是要规范。希望大家按照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标准,把工作做在平时,把功夫下在细节上,如实反映工作过程和绩效,确保考核时达标。
五、扎实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
根据省和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助力扶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安排,今年活动的目标任务是两个方面:一是聚焦意见建议办理落实工作。二是聚焦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监督。这次活动按四个阶段进行,即准备动员、组织实施、开展活动、进行总结。具体活动安排已经印发了一个草案。五月上旬,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对这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正式方案下发后,我们将迅速转发下去,并将以一定的形式进行安排部署。下面,我就这项工作提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扶贫攻坚是党中央部署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各级党委都非常重视,而且问责很严格。希望大家增强政治敏锐性,真正从增强“四个意识”的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努力把各项工作抓早抓细抓实。二是要精心组织。要按照方案规定的方法步骤、时间节点开展活动,真正做到内容不缺项、步骤不简化、标准不降低。三是要突出重点。各个地方的情况不同,重点也有所不同,大家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自己的重点。四是要注重实效。今年的活动组织一定要在争取实效上下功夫,切忌形式主义。有些突出问题要明确到代表小组或者代表个人,实行跟踪监督,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同志们,今年乡镇的各项工作任务都比较繁重,大家一定要围绕中心,聚焦主业,依法履职,不断开创乡镇人大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