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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07年度办理议案建议先进单位的决定


在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人大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对政府各方面的工作提出了一些议案和建议。这些议案和建议的提出,对改进我市政府工作,密切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加快改革发展步伐,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2007年在办理落实议案、建议的过程中,政府各部门作了大量的工作,涌现出了一批承办议案、建议的先进单位。为了激励先进、促进工作,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交通局、供电局、邮政局、劳保局四个办理议案、建议的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市人大常委会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创造更加优秀的成绩。要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向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的先进单位学习,认真贯彻宪法和法律,依法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切实落实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为推进我市民主与法制建设,建设充满活力、富有魅力、文明和谐的新洪湖作出新的贡献。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2008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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