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于2008年1月28日在市行政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举行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和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审议了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日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及说明。
会议通报了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及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表彰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先进单位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副市长鲁良才所作的关于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说明。会议责成市人民政府本着实事求是,勇于改革的原则,认真制定并实施管理规则。
会议表决通过了副市长鲁良才受市长蒋鸿委托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幸敬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兴斌、吴锦华、周永乾、李祖廷、阳德元、黎炎珍及其他17位委员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鲁良才,市人民法院院长孙惠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立宪,市政府办公室主任邹贤林,市人大常委会政府综合联络处主任杜子煊、新堤联络处主任张家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幸敬华 朱兴斌 吴锦华 周永乾 李祖廷
阳德元 黎炎珍 王勤昌 叶爱琼 叶培韬
申寿云 刘志祥 刘道清 杨泉中 李爱明
吴永善 吴全元 范秀文 徐开平 曹正勇
曾祥彪 谢守成 熊昆山 鲁修福
缺席:叶昌保 杨善林 周祖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