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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讨论稿)

各位代表:

我受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7年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任期的第一年。上任伊始,欣逢监督法颁布实施,为常委会规范履职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金秋十月,欣逢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为人大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一年来,在中共洪湖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监督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充满活力、富有魅力、文明和谐的新洪湖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深入贯彻监督法,着力提高监督实效

一年来,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先后3次组织较大规模的知识培训和专题讲座,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和人大代表1200多人次;结合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有针对性地学习探讨,使监督法成为常委会行权履职的重要武器。常委会依照监督法的规定,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使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监督实效进一步提高。

(一)围绕国计民生和公正司法,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一年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法院和检察院干部队伍建设等事关国计民生和司法公正的专项工作报告3个,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和审议意见,有效地促进了“一府两院”的工作。

住房公积金制度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为促进这一制度惠及广大住房公积金参缴者,常委会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听取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肯定了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洪湖办事处在归集、使用以及增值收益分配住房公积金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力度不大,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执法不力,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能在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中发挥积极作用等问题,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单位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学习和宣传,依法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努力提高员工素质,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在常委会的监督下,住房公积金管理单位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业务操作流程,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管理工作逐步规范。

司法队伍建设事关公正司法和社会公平正义,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常委会在深入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了“两院”在积极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方面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指出了队伍断层现象突出、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少数干警素质不高等问题,提出了加强人才培养、整合执法力量、培植执法典型等审议意见。在常委会的监督下,市人民法院围绕公正司法这一核心,把业务工作实绩作为检验队伍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通过引进考核机制、竞争机制、淘汰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举措,营造了锐意进取、争创一流的法官队伍建设氛围;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队伍现有人才状况和个人特点,积极抓好干警的培训、进修等工作,着力提高人员综合素质,打造复合型人才,同时集中优势检察资源,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果,提升了人民检察院的社会形象。

此外,常委会主任会议先后听取了城市管理年、“水产板块”、“四项改革”[1]、“以钱养事” [2]、汉洪监高速、温泉开发和特殊药品管理等7项工作报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有力地促进了相关工作。

(二)围绕法律法规的实施,开展执法检查。为促进依法行政,确保法律法规在我市认真贯彻实施,常委会以促进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为目的,组织开展了3次执法检查。

环境状况倍受全社会关注。常委会依照监督法,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环境保护法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检查。这次检查历时半年,期间听取了市环保局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汇报,并多次召开有关专家和部门负责人会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全市20个乡镇区办和9个相关部门共97家单位贯彻环境保护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常委会认真听取了执法检查组的情况报告,肯定了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近年来在贯彻环境保护法工作中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指出了环境形势不容乐观,点源面源污染严重,经济发展不够协调,环境保护相对滞后等问题,提出了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环保工作机制,不断规范环保执法行为等要求。在常委会的大力监督下,市政府修订废止了3个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依法撤销了10个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土政策”,环保执法部门取缔了23家生产规模小、环境污染重的企业,受到社会好评。

为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常委会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检查组于汛前开展了防洪法、水法执法检查,从“两法”宣传到险工险段应急防洪预案,从防洪责任制到涵闸泵站的管护维修、防洪物资准备及安全度汛措施,从查处“四乱” [3]现象到确保防洪安全,执法检查组深入一线,掌握了大量的一手材料。在肯定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指导各地疏竣沟渠河道和清除水花生、水葫芦等有害生物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指出了“两法”意识不够强,水利工程严重老化,维修整治资金投入不足,险工险段整治效果不明显,水政执法缺乏力度等问题,提出了加大支持水政部门执法力度、切实注重宣传实效、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步伐、营造良好水政执法氛围等要求。在常委会的监督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水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水政违法行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基础设施改造步伐,为我市安全度汛和农业生产丰收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我市是血吸虫病重疫区,很多农民深受其害,为此省政府决定将我市列为实施“整县推进、综合治理” [4]工程的县市。为促进工程项目落实,常委会组织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关于我市贯彻《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情况的汇报,调查村组29个,走访农户66家,向常委会提交了检查报告。常委会认真听取了报告,肯定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转变血吸虫病防治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执行正确的工作方针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了我市疫情仍然十分严峻、宣传力度不大、部分项目安排不尽合理以及“一建三改” [5]工作进展慢、少数工程质量差等问题,提出了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统筹规划、上下联动,合力推动整县推进、综合治理血吸虫病的审议意见。此后,常委会又深入到7个乡镇进行了重点督查,促进了审议意见的落实。

(三)围绕财政预算和计划执行,开展审查监督。为切实提高对财政和计划的监督实效,常委会于年初召开财政经济工作座谈会,听取各方面对计划财政工作的意见,集思广益;组织部分组成人员深入到市财政局、国税局、发改局、审计局、人民银行等相关单位就计划和预算的编制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同时提前介入预算编制,着重围绕预算收支平衡和重点支出安排提出了意见,为审议财政预算报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为提高常委会的审议质量,进行了财政预算业务知识培训和预算法讲座,提前将具体预算安排细目提交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此基础上,常委会认真审议了市政府2006年财政决算情况和2007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草案)的报告,作出了批准这一报告的决议,要求市政府加强对财政工作的领导,采取得力措施,保证财政预算目标的实现。此后又听取了200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出来的问题,提出了加强整改措施,提高资金使用率,降低财政运行风险,加大监督力度的整改要求。年中听取了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继续抓紧财政工作,着力培植财源,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着力改善投资环境,确保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的完成。在常委会的监督下,我市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财政支出安排有序,政府机构平稳运转,各项事业正常推进,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审计出来的问题得到有效改进。

二、认真行使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努力提高行权质量

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积极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举措,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础。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听取了“四五”普法[6]规划实施情况和“五五”普法规划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明确任务,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普治并举,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创新形式,强化大众传媒和新闻单位的社会责任,加强领导,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常委会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为主要载体,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目前“五五”普法工作正按规划有序推进。

对市政府提出的《关于在洪湖境内江河有螺外滩禁止放牧的议案》,常委会进行认真审议后,作出了关于批准在洪湖境内江河有螺外滩禁止放牧的议案的决定,要求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引导广大群众正确处理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关系,切实把禁牧工作落到实处,为实现我市血吸虫病防治总目标而奋斗。市政府认真落实决议精神,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禁牧措施,推进了血防工作。尽管洲滩禁牧离预定目标有一定差距,但仍然走在全省前列。

在行使任免权方面,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的统一,保证了国家机关工作有序进行。一是完善制度。常委会根据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要求,对《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二是完善任免程序。按照任免办法,在任免干部工作中,对拟任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不提请任命;进行供职发言,要求拟任人员作出任职承诺。常委会对拟任人员供职发言内容有疑问的,进行现场提问;对通过任命的人员,颁发任命书,举行宣誓仪式,以增强其人大意识和责任感、使命感。三是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听取其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形式进行任后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一年来,共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2人,其中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24人,政府工作人员27人(含副市长4人),检察官1人;免职3人(含副市长1人)。

三、精心做好代表工作,倾力打造亮点工程

一年来,常委会坚持求真务实,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激励代表行权履职,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伟大实践,使代表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打造了一批令人欣慰和振奋的亮点工程。

(一)加强组织建设,健全代表工作机构。为更好地服务代表、为代表行权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常委会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意见》,针对换届后机构、人员变化较大的特点,根据工作需要,报经市委同意,在保留10个市人大常委会联络处基础上,新设小港、大同、大沙3个管理区人大联络处,并按要求配备了工作人员;按就近属地和同类的原则,将全市五级共1404名代表划分为96个代表小组,推选了代表小组长;指导各地代表小组开展活动20余次;在部分地方进行了“代表之家”活动室的建设。汊河、新堤两地的代表小组活动和制度建设经验得到积极推广。

(二)加强培训指导,不断提高代表素质和人大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为使代表了解常委会工作动态和掌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常委会工作机构向全市299名本级人大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赠送《人大代表行权履职百问》,为乡镇人大和市人大联络处订阅《楚天主人》,要求“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向人大代表寄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有关审判、检察工作的资料,到部分乡镇进行代表法的辅导讲课,为人大工作者作《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代表工作》的辅导报告,编发“如何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等简报材料。常委会工作机构与媒体合作,开办了《洪湖人大广角》专栏,全年专访了36名人大代表,对4个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市人大联络处组织代表开展的检查、视察活动进行了纪实追踪,激发了代表行权履职的热情。

(三)积极组织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一是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检查活动,如环保法、森林法、防洪法执法检查,议案建议办理情况、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签定情况、监所管理情况视察;二是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开展调查研究,到卫生系统调查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情况,到螺山镇阳柴湖村调查渔民生活情况等,并在此基础上,组织代表向省人大和荆州市人大提出议案、建议13条。其中,省人大代表杨清平等联名提出的“将洪湖纳入武汉城市圈”和省人大代表卢耀才等联名提出的“关于尽早完成汉洪监高速公路项目预工可立项工作”的建议案,被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列入重点交办和跟踪督办的建议案,《关于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的议案》被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列为重点建议,被荆州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列为唯一的大会议案交政府办理;三是在荆州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组织开展了联系走访代表活动,听取荆州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四是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外出考察学习,以开阔代表视野,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五是加强与代表联系,力所能及地帮助代表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依法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议案、建议办理督办力度。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立了两件议案、60件代表意见建议。大会闭会后,常委会进行了认真的归类整理,及时向市政府进行了交办。为督促议案建议办理落实,常委会先后听取市政府关于办理方案和办理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交叉检查、代表视察、工作抽查等多种形式的督办活动,使办理工作收到了较好效果。从“关于实施满园工程,加快工业兴市步伐”的议案办理情况来看,市政府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园区发展环境,扩大园区对外招商引资,完成和超额完成了年初的计划和目标。府场、曹市石化装备制造成为湖北省着力发展的产业集群。从“关于整合资源、加快新农村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议案办理情况来看,市政府以国家项目资金投入为主体,以项目带动为支撑,以多元投入为载体,不断拓宽新农村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渠道,有效地加快了新农村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洪林等3个村步入全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先进行列。60件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也较好,回复率达100%,见面率达100%,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7%,落实率为34%。在办理李秉植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老湾回族乡邮政储蓄网点”的建议工作中,市邮政局作为经营性公司机构,站在维护民族团结的高度,积极做好承办工作,主要负责人八上荆州、三下省城,终于争取到网点编制和资金,建起了老湾邮政储蓄网点,将代表的建议落到了实处,回汉两族人民齐声叫好。该建议的办理创造了三个第一:全国第一家把经济效益放在次要地位增设的邮政网点;全省第一家由省银监会单独发文批准设立的邮政机构;全荆州市第一家得到批文与拨款建设同步的邮政营业场所。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力创建和谐机关

常委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注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全力创建文明和谐的人大机关。

(一)完善制度建设。根据新时期人大工作的特点,常委会结合工作实际,严格依据监督法有关规定,修订了《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和《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规则》,制定了《关于办理报送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的意见》。此外,常委会机关还先后制定了机关干部考勤制度、值班制度和学习制度,这些制度的修订、完善和执行,使人大机关工作更加规范,更加充满活力。

(二)加强作风建设。常委会十分重视机关作风建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意见》,并认真落实。围绕“工业兴市”战略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工作检查。积极参加市委中心工作,努力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常委会正副主任联系乡镇示范村和工业企业项目,机关干部积极参加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驻村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窗口和渠道,常委会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105件,接待来访60余人次,并按照信访工作要求,进行了妥善处理,取得了较好效果,得到了上访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三)搞好内外交流。常委会加强与乡镇人大的联系,积极进行工作指导,举办了乡镇人大主席和联络处主任培训班。注重了和周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全年共接待上级和外地人大常委会来我市学习考察团14批次200多人;接待光彩事业——荆州洪湖老区行200多位客人。机关有2篇论文参加了“三沿”地区[7]人大工作研讨会和荆州市举办的学习贯彻监督法研讨会论文交流并获奖。

(四)增强机关活力。人大机关认真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从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入手,通过改善办公条件,促进机关学习深入开展,做到领导带头学、制度约束学、支部集中学、检查督促学、倡导自觉学,开展了法制讲座、交流探讨等活动,机关学习氛围渐浓。为拓宽人大工作服务平台,经过半年筹备,洪湖人大网站于2007年底正式启动运行。

各位代表,常委会一年的工作能取得这些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和上级人大常委会加强指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积极履职加强监督的结果,是全社会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的结果。就常委会自身来说,主要是做到了“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市委历来十分重视人大工作,多次听取人大工作汇报,讨论和研究有关重大问题,对常委会提出的年度工作要点、请示以及重大活动安排及时批复并给予大力支持,为发挥人大作用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常委会始终围绕市委批复的年度工作要点开展工作,坚持服从大局、服务中心,使人大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成为凝聚民心的重要力量。二是坚持依法履职。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都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机关,目标和宗旨都是一致的。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要求,从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出发,立足洪湖实际,围绕关系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依法履职,做到既不越权、也不失职,在决定和处理重大问题时,坚持与“一府两院”加强联系和沟通,创造了良好的人大工作人文环境。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常委会特别重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在开展视察、检查和调研工作中,坚持集中民智、代表民意、反映民情、关注民生,充分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实践证明,人大工作只有依靠于民、服务于民,才能形成深厚的群众基础,才能保持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四是坚持改革创新。改革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人大工作要在坚持中不断完善,在完善中不断创新,在创新中不断前进。常委会在依法履职中坚持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使人大工作充满活力。

一年来,常委会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向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不足,主要是:监督法的有些程序性规定没有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重大事项决定权运用不够充分,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还有提高的空间,代表活动的内容与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对这些问题,常委会将认真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同时真诚地欢迎各位代表和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对常委会的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一年。在新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洪湖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情,紧贴民生,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不懈努力。

一、依法行使职权

在监督工作方面,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城乡低保、廉租房建设、水资源的利用与管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方案和办理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一融入、三创建” [8]工作、人口出生性别比整治、弘瑞公司资金运行状况等专项工作汇报。对2至3个职能部门进行工作评议。加强预算、决算、计划及审计监督。开展对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执法检查。围绕审议议题和春季植树造林、教师收费补课整治、市场物价管理和中心城区小街小巷建设等工作开展视察检查。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认真办理来信来访。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实行监督公开。

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方面,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的重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听取各方面意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就有关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继续加大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力度,注重听取有关落实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环保法和血防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巩固和发展执法检查成果。

在人事任免方面,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努力体现党委意图,认真执行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坚持抓好拟任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任前审计、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宣誓等程序性规定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向人大常委会报送年度述职报告制度,进一步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

二、加强代表工作

加强对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代表行权履职能力。督促和指导代表小组开展经常性活动,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内容和形式,提高代表小组活动实效。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向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等资料,通过人大信息网站及时通报常委会工作安排和活动情况。督促“一府两院”向代表寄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以及法院、检察院主要工作情况的信息资料。适时举行政情通报会。组织相关代表围绕常委会工作重点参加调查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活动。进一步做好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落实工作,根据情况适时组织代表就办理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加大督办力度,提高落实率和办理质量。对好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承办工作落实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加强自身建设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和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狠抓制度落实,不断规范履职行为,提高工作水平。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要全面系统地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己任,理论联系实际,推进各项工作。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准确把握监督法的精神,努力提高审议水平。继续加强作风建设,创建学习型机关。紧紧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计划和审议议题,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支持党校开设人大知识专题讲座,举办人大工作研讨会。争取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建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各工作委员会联系乡镇人大制度,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加强市人大常委会联络处的工作。积极参加全国“三沿”地区人大工作研讨会和其他对外交流活动,学习借鉴外地人大工作经验,不断改进我市人大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给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洪湖市委的领导下,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优异的工作成绩,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谐洪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有关名词

[1]“四项改革”:指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

[2]“以钱养事”:指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严格区分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活动,对农村公益性服务变过去的服务性事业站所“固定机构、固定编制、固定人员、固定经费”为现在的政府保障经费,花钱购买服务,实行“核定公益岗位,人员竞聘上岗,项目合同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的运行机制。

[3]“四乱”:指乱建、乱占、乱围、乱垦。

[4]“整县推进、综合治理”:指在血吸虫病重疫区,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血防综合防治措施(主要包括以机代牛、洲滩禁牧、建立格式无害化厕所、人畜查治病、晚血病人救治、查灭螺、健康教育、流域水利治理、兴林抑螺、土地整理等项目),整合项目资源,集中力量治理一、二类血吸虫病疫区村(一类村指人和畜感染率分别超过10%,二类村指人和畜感染率分别在5—10%),以减轻血吸虫病危害,加快血防工作进程。

[5]“一建三改”:指建沼气池、改造厕所、改造厨房、改造猪圈。

[6]“四五”普法:指第四个五年普法,具体时间为2001年至2005年。后文中“五五”普法指第五个五年普法,具体时间为2006年至2010年。

[7]“三沿”地区:指沿边、沿江、沿海地区。

[8]“一融入、三创建”:指融入武汉城市圈,创建最佳产业承接地、创建中国淡水水产第一强市、创建省级和国家级“五城”(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省级卫生城市、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级双拥模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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