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设置 工作动态 审议意见 代表工作 人事任免 规范性文件 人大知识 常委会公报 领导讲话

当前位置:首页 >> 常委会公报 >> 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 正文

关于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组团和团长、副团长名单的说明


(2008年1月28日在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组团的方式,乡镇区办基本上是按行政区划单独组团,考虑到滨湖、老湾、府场、瞿家湾、小港等地代表人数相对较少,进行了联合组团,滨湖与大同编为一个团,瞿家湾与大沙编为一个团,府场老湾小港编为一个团。市直单位编成三个代表团,一个是政府综合代表团;一个是党群代表团,包含党群、政法、教育、建设、农林水五个人大联络处联系的代表;一个是财经代表团,包含经贸和财税金融两个人大联络处联系的代表。

关于团长和副团长的人选,乡镇区办单独组团的,书记任团长,副书记、人大主席(人大联络处主任)任副团长;联合组团的,考虑到正职的级别、任职先后,确定团长,另外的正职和副职任副团长。市直三个代表团中,主要考虑级别、任职先后,是否市委委员等因素确定团长、副团长人选。

2008年1月28日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gding 文章作者: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关键字:
模糊搜索: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版权所有: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网站备案号:鄂ICP备07501214号
联系电话: (0716)2218010 传真:(0716)2218010 人大投稿:hhsrdb@163.com
技术支持:金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