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常委会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向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不足,主要是:监督法的有些程序性规定没有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重大事项决定权运用不够充分,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还有提高的空间,代表活动的内容与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对这些问题,常委会将认真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同时真诚地欢迎各位代表和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对常委会的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一年。在新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洪湖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情,紧贴民生,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不懈努力。
一、依法行使职权
在监督工作方面,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城乡低保、廉租房建设、水资源的利用与管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方案和办理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一融入、三创建” [8]工作、人口出生性别比整治、弘瑞公司资金运行状况等专项工作汇报。对2至3个职能部门进行工作评议。加强预算、决算、计划及审计监督。开展对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执法检查。围绕审议议题和春季植树造林、教师收费补课整治、市场物价管理和中心城区小街小巷建设等工作开展视察检查。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认真办理来信来访。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实行监督公开。
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方面,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的重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听取各方面意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就有关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继续加大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力度,注重听取有关落实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环保法和血防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巩固和发展执法检查成果。
在人事任免方面,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努力体现党委意图,认真执行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坚持抓好拟任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任前审计、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宣誓等程序性规定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向人大常委会报送年度述职报告制度,进一步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
二、加强代表工作
加强对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代表行权履职能力。督促和指导代表小组开展经常性活动,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内容和形式,提高代表小组活动实效。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向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