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
注 意 事 项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所提议案内容,不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二、按照代表法的规定,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应有案由、案据和方案,一要写明所要解决的问题,二要写明解决问题的根据,三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代表在提出议案、建议和意见时,要结合实际,一事一案,切实可行,便于解决。要使用大会统一印制的专用纸,并将内容、姓名、代表证号码、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等书写清楚。
三、议案应在大会主席团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由各代表团工作人员按规定时间统一送交大会议案组,议案在截止时间后提出的,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四、十人以上代表联名提出议案时,请联名提出议案的代表亲笔签名。代表可以跨团联名提出议案、签名,但不要在同一件议案上重复签名。
领衔提出议案的代表名字应填在提案机关名称或代表姓名栏第一栏中。
所提议案的联系人,可以是代表,也可以是工作人员;是代表的请注明是代表,是工作人员的请注明是工作人员。
五、所提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属于乡、镇职权范围内解决的,请向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不要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
六、属于代表个人及其亲属的有关民事、刑事的申诉案,可以依法向有关司法机关提出申诉,请不要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
群众请代表转交给大会的信件,可直接交大会秘书处处理,不要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
七、有关学述研究和产品推介方面的事情,请不要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
八、各代表团工作人员在向大会秘书处议案组送交议案、建议以前,请将议案、建议中有关栏目核对准确,以防漏填或错填,书写内容不清楚的,请协助抄写清楚。
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要求打印。事先打印好的议案和建议,可以剪贴在专用议案纸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