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 要
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7年5月29日在市行政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兴斌主持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陈安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通过了相应的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了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洪湖办事处主任朱宇华所作的洪湖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的意见。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事任命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锦华、周永乾、李祖廷、阳德元、黎炎珍,委员王勤昌、叶昌保、叶爱琼、叶培韬、申寿云、刘志祥、刘道清、杨泉中、杨善林、李爱明、吴永善、吴全元、范秀文、周祖山、徐开平、曹正勇、曾祥彪、谢守成、熊昆山出席了会议,主任幸敬华、委员鲁修福外出开会请假。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鲁良才,市法院院长孙惠波,市检察院检察长张立宪,市人大常委会财税金融联络处主任李治平,市人大常委会建设联络处主任张来元,16个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市人大代表罗梅,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