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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议案的审查报告


(2009年2月7日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各位代表:

按照本次会议关于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截止2月7日下午2时,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26件。其中涉及经济政策方面的4件,农业水利方面的4件,城镇旅游方面的5件,道路交通方面的8件,财政金融方面的5件。这些议案是代表们以主人翁态度,本着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出发,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这一主题,立足本地实际,深入调查研究,认真走访选民后提出来的,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这对改进国家机关的工作,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建设和谐洪湖,实现全面小康必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关于议案处理的规定,议案审查委员会按照全局性、代表性、可行性的原则和要求,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上述议案分别进行了认真审查,建议将涂明泽、陈祥、刘永军等33名代表联名提出的三件议案合并为一件议案,即“关于重视旅游项目开发,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议案”列为本次大会的正式议案,并交市人大常委会在闭会后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议案审查委员会认为,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立的“关于将村容整洁放在新农村建设重要位置抓紧抓好的议案”,经过一年的办理,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但是,这一议案是要通过一个时期的努力才能完成的,根据张三友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议案的要求,建议将这一议案作为本次大会的续案,交市政府继续办理,并把控管塑料垃圾作为整治重点。其余22件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在大会期间,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76件,连同上述议案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共有98件,将在大会闭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案审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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