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3月29日在市会议中心一楼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兴斌主持会议。
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叶昌保同志在会上传达了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了《洪湖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洪湖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洪湖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洪湖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邓志忠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06年财政决算情况和2007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草案)的报告,作出了 《关于批准洪湖市2006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和 《关于批准洪湖市2007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鲁良才所作的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对《大力实施满园工程加快工业兴市步伐》议案要强化对“满园工程”的领导和责任,深化对“满园工程”的认识,明确“满园工程”目标,强化实施“满园工程”措施,促进“满园工程”全面顺利实施。对《整合资源加快新农村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议案要明确新农村建设指导思想;把握示范村建设工作目标,努力推动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示范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上一个新台阶。会议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司法局局长王全民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四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五五”普法规划的报告。会议认为,“四五”普法工作领导重视,机构健全,重点突出,形式多样,普治结合,效果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普法经费严重不足,考试考核机制不够完善,形式主义现象突出,法治环境不够优化。会议要求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加强领导,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明确任务,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普法并举,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创新形式,强化大众传播媒体和新闻单位的社会责任。会议通过了这个报告,并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会议审议了副市长刘生彦代表市人民政府提请的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洪湖境内江河有螺外滩禁止放牧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批准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洪湖境内江河有螺外滩禁止放牧的议案》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兴斌、吴锦华、周永乾、李祖廷、黎炎珍,委员申寿云、范秀文、叶培韬、吴全元、曹正勇、徐开平、王勤昌、叶昌保、叶爱琼、刘志祥、刘道清、杨泉中、杨善林、李爱明、吴永善、周祖山、鲁修福、曾祥彪、谢守成出席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幸敬华,副主任阳德元,委员熊昆山因事因病请假。市政府副市长鲁良才、刘生彦,市法院院长孙惠波,市检察院检察长张立宪,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鄢萍,峰口镇人大主席卢天举,曹市镇人大主席平旭及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列席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