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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纪 要

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7月26日在市行政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四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黄卫国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0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邓志忠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锦华、周永乾、李祖廷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吴全元、熊昆山、王勤昌、曹正勇、徐开平、鲁修福、刘道清等先后就上述两个报告作了审议发言。会议表决通过了对市人民政府两个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长蒋鸿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立宪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幸敬华、副主任朱兴斌先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锦华、周永乾、李祖廷、阳德元、黎炎珍及20位委员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鲁良长,市法院院长孙惠波,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黎明,市政府办公室主任邹贤林,龙口镇人大主席张三保,戴家场镇人大主席彭端阳,市人大常委会农林水联络处主任曾又平、经贸联络处主任杨学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幸敬华 朱兴斌 吴锦华 周永乾 李祖廷

阳德元 黎炎珍 王勤昌 叶昌保 叶爱琼

叶培韬 申寿云 刘志祥 刘道清 杨泉中

杨善林 李爱明 吴永善 吴全元 范秀文

周祖山 徐开平 曹正勇 曾祥彪 谢守成

熊昆山 鲁修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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