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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0年1月8日在市行政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举行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和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会议审议了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程(草案)、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及说明、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组团和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及说明,会议同意将上述文件提请即将召开的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和召集人会议审查通过。

会议认真审议了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并授权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提请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

会议表决通过了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表彰2009年度办理议案建议先进单位和优秀议案领衔人、建议提出人的决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的审查报告和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

根据《选举法》和荆常代文[2009]14号通知要求,会议补选朱兴斌为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报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黄智勇、瞿益然辞去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并表决同意接受黄智勇、瞿益然辞去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和副市长刘忠诚受市长蒋鸿委托代表市政府提请关于接受夏昌银、詹鹏宇辞去副市长职务的议案以及市法院院长孙惠波提请关于任命干部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幸敬华、副主任朱兴斌先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锦华、周永乾、李祖廷、阳德元、黎炎珍、申寿云及其他14位委员出席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胡柏如、刘忠诚,市法院院长孙惠波,市检察院检察长张立宪,市政府办公室主任邹贤林,市人大常委会政府综合联络处主任杜子煊、财税金融联络处主任李治平、新堤联络处主任张家才、农林水联络处主任曾又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幸敬华 朱兴斌 吴锦华 周永乾 李祖廷 阳德元

黎炎珍 申寿云 王勤昌 叶爱琼 叶培韬 刘志祥

刘道清 杨泉中 杨善林 李爱明 吴永善 范秀文

周祖山 徐开平 曾祥彪 谢守成

缺席:叶昌保 吴全元 鲁修福 曹正勇 熊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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