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于2008年7月28日在市行政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十次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和通过了市审计局局长余星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0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政府办公室主任邹贤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财政局局长邓志忠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07年本级财政决算和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财工委主任吴全元就审计工作报告和洪湖市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暨2007年本级财政决算情况及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作了审查报告;会议原则通过了相应的审议意见,并授权主任会议批准审议意见。会议作出决议,批准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07年本级财政决算。
会议表决通过了副市长鲁良才受市长蒋鸿委托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和市人民法院院长孙惠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法官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幸敬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兴斌、吴锦华、周永乾、李祖廷、阳德元、黎炎珍、申寿云及其他16位委员出席会议。
副市长鲁良才,市人民法院院长孙惠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立宪,市政府办公室主任邹贤林,市人大常委会大沙湖管理区联络处主任赵恒斌,市人大常委会党群联络处主任董业茂,市人大常委会财税金融联络处主任李治平,市人大代表张成煜、严光武,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幸敬华 朱兴斌 吴锦华 周永乾 李祖廷
阳德元 黎炎珍 申寿云 王勤昌 叶培韬
刘志祥 刘道清 杨泉中 李爱明 吴永善
吴全元 范秀文 杨善林 周祖山 徐开平
曹正勇 曾祥彪 谢守成 熊昆山
缺席:叶昌保 叶爱琼 鲁修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