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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水资源利用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制执行,市法院已将案卷审理并准备强制拆除。二是组织专班,清淤除障。2008年9月14日至18日,市水利局针对城区内荆河河道内水草污染问题,组织十多人的专班分乘四条船,利用铁耙、镰刀等工具协同配合清除水草。专班人员放弃中秋节休假日以继夜连续作战,至18日凌晨6:40时城区内荆河约3000㎡的水草群彻底清除。三是合理布局养殖区域问题。目前,我们正在组织人员对我市水资源进行水功能区的划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科学测算我市的承载能力,为我市科学调整种养结构,合理有效地利用水资源提供依据。四是针对新建污水处理项目,解决运行费用的问题。我局组建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专班,加强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对于拒交的自备水源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查处。五是合理调度相关泵站、涵闸,从而促进我市主要河道的水循环和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如2008年度我局针对内荆河河水水质问题,新堤排水闸、新堤老闸就多次开启闸门放水、排水,以净化内荆河河水水质。

四、1.进一步完善水政管理体制,健全水行政执法网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文件精神,我市的6个市直水管体制单位已按上级的要求完成了定性、定编、定经费来源等工作,内部改革已基本完成,人员分流和安置工作正在完善。乡镇水利服务中心,根据洪湖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13号)、洪湖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洪综改办文[2008]21号)文件的规定:乡镇水利服务中心由市水利局和乡镇政府共同管理,以水利局管理为主,水利服务中心承担水利局委托的一切水行政职能。由于水利管理体制已经理顺,目前正在重新选任市直单位和各乡镇水利服务中心的水政监察员工作,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市的水政管理体制,健全水行政执法网络。

2.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问题。我们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先后制订《水政监察员岗位职责》、《水政监察人员行为规范》等22项规章制度,从而对全市水政监察人员的管理做到有章可循、依章办事。二是加强日常巡查河道力度。要求各个乡镇每月巡查上报各自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设施、河道、堤防有无水事违法案件发生,从而将水事违法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对违法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如曹市镇施港河河道上有11家违章建房,市水利局按照法律的规定下发通知,要求违章建房户限期拆除房屋,截止11月份已拆除5家违章房屋,还有6家房屋正在陆续拆除中。

3.各流域水利建设中形成的土地权属纷争和因水利工程产权问题引发的矛盾。我们认为:市政府应以文件或通知的形式,明确规定土地部门配合水利部门对流域堤防和全市水利工程管理范围进行确权划界,从而使水利工程产权明晰、堤防管理范围明确。

4.水资源费的征收与管理使用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人员对全市取用水户的取水量进行核定,共核定水量1286万立方米,从而为地税局代征水资源费创造条件。二是市水利局与市地税局加强联系与沟通,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共同解决在征收水资源费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目前已经开征,今年确保征收30万元,力争50万元。水资源费全部入财政专户储存,主要用于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开发和利用。

今后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将水法规培训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二是抓住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启动的机遇向上级部门多争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三是组织各有关部门做好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四是做好水政监察人员任命和调整工作,坚持水政监察员巡查上报制度;五是做好我市水利工程、堤防、河道的确权划界工作;六是按照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的要求,做好核量,确保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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