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委提名,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任命:
胡柏如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鲁良才、朱国鑫同志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请予审议决定。
市 长:蒋 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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