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在2009年2月5日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召集人会议上说明
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组团的方式,乡镇区办基本上是按行政区划单独组团,考虑到滨湖、老湾、府场、瞿家湾、小港等地代表人数相对较少,进行了联合组团,滨湖与大同编为一个团,瞿家湾与大沙编为一个团,府场老湾小港编为一个团。市直单位编成三个代表团,一个是政府综合代表团;一个是党群代表团,包含党群、政法、教育、建设、农林水五个人大联络处联系的代表;一个是财经代表团,包含经贸和财税金融两个人大联络处联系的代表。
关于团长和副团长的人选,乡镇区办单独组团的,由书记任团长,副书记、人大主席(人大联络处主任)任副团长;联合组团的,根据级别、任职先后,确定团长,其他任副团长。市直三个代表团中,主要考虑级别、任职先后、是否市委委员(候补委员)等因素确定团长、副团长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