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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发言


——2008年9月27日在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熊昆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2年来,市人民政府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法律精神,采取了比较得力的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总的情况是比较好的。同意王其林同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报告。

一、前段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主要成绩

1、农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为了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市农业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和工作要求,并与相关下属单位或科室签定了工作责任状,分解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落实到人。

2、广泛的舆论宣传,提高了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近2年来,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的宣传和拉横幅,印刷标语,印制宣传资料等宣传方式,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教育,正确引导了公众的参与。同时,举办了执法人员和农资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及时有效地制止有毒有害农资产品的销售,较好地保障了源头的安全。

3、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规模的建设。近几年,市政府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规模,两项工作已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到目前为止,已使用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标志20个,培植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3家,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的品种19个。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还制定出台了水稻、油菜、水产品、畜禽产品、蔬菜等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

4、强化了对农资市场质量安全的管理。今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管理所采取的六项措施基本做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农资市场的调查走访表明,农业投入品准入制度(主要指农药、肥料、种子)已深入经营户人心。近年来,尤其加大了对违禁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和打击,及时查处违禁饲料、添加剂、兽药等,较好地消除了农资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保护了公众的利益。

5、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市场监测体系正在建设中。根据国家扶持计划和市政府安排,我市将购置农产品农药残留定量检测的设备正在计划建设中,隆客多超市和农贸市场的蔬菜残留农药速测仪已开始使用,畜牧局已使用了畜产品检测仪。这项工作虽然是处于初级阶段,但毕竟已经起步。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律宣传贯彻的深入度不够。农产品质量安全目的是为了维护公众健康,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宣传贯彻要始终不渝地抓下去,特别是抓各级行政领导思想认识的提高统一。要以“三鹿”事件为反面典型,在全市上下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强化领导责任意识。

2、农产品安全的检测手段很弱。目前,我市农业主管部门的检测中心正在筹建中,政府配套投入的资金还待落实,虽然农贸市场有了检测设备,但那是简易的,根本无法解决检测问题。设备建设跟不上去,农产品质量安全将不可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3、治理非法使用违禁农业投入品的力度不够。农资市场管理部门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利益的驱动,不少违法商人仍在地下出售高效农药、饲料添加剂、生长激素等。

4、蔬菜标准化生产根本没有进行。我市蔬菜生产本来就严重不足,政府指导和市场调节都没有跟上,仅有的蔬菜种植户零星在各地,没纳入统一管理,没有进行标准化生产。大量外调蔬菜更是无法得到质量安全保障。

三、下段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1、开展更加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随着法律的实施,今后的宣传教育工作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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