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6日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红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尹家明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斌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大同湖法庭庭长;
张帆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大同湖法庭副庭长;
刘文兵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俊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何腾英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丽芬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张红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大同湖法庭庭长职务;
刘斌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2009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