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共洪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给予王其林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洪纪〔2009〕4号)、洪湖市监察局《关于给予王其林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洪监决字〔2009〕2号),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销王其林洪湖市农业局局长职务。请审议决定。
市 长:蒋 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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