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七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9年9月10日上午在市行政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七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许可对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新国采取强制措施的议案及其说明,会议表决许可对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新国采取强制措施。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兴斌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幸敬华委托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锦华、周永乾、李祖廷、阳德元、黎炎珍、申寿云、叶昌保和16位委员出席会议。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立宪,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刘贤尧,乌林镇人大主席张群,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部分干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朱兴斌 吴锦华 周永乾 李祖廷 阳德元
黎炎珍 申寿云 叶昌保 王勤昌 叶爱琼
叶培韬 李爱明 刘道清 杨泉中 杨善林
吴永善 吴全元 范秀文 周祖山 徐开平
曹正勇 曾祥彪 谢守成 熊昆山
缺席:幸敬华 刘志祥 鲁修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