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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于2009年3月30日在市行政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四次会议。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昌保传达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了洪湖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进一步优化方案,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努力实现方案确定的目标,让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满意。

会议认真审查了洪湖市2009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的报告,通过了批准洪湖市2009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和市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在处理两个审议意见的工作中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效果比较明显。会议要求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抓好落实,巩固成果。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何云华辞去市六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接受何云华辞去市六届人大代表职务。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会议审议了副市长胡柏如受市长蒋鸿委托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尹武东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接受尹武东同志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决定”,拟报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会议通过了副市长胡柏如受市长蒋鸿委托所提出的关于任命干部的议案,决定任命詹鹏宇、夏昌银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兴斌受主任幸敬华委托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锦华、周永乾、阳德元、黎炎珍、申寿云、叶昌保及其他16位委员出席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胡柏如、胡纯玉,市法院院长孙惠波,市检察院检察长张立宪,市政府办公室主任邹贤林,乌林镇人大主席张群、新滩镇人大主席董本福、黄家口镇人大主席邓明海,市人大代表王爱梅、罗梅,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缺席情况:

出席:朱兴斌 吴锦华 周永乾 阳德元 黎炎珍 申寿云

叶昌保 王勤昌 叶爱琼 叶培韬 刘道清 杨泉中

杨善林 李爱明 吴永善 吴全元 范秀文 周祖山

徐开平 曹正勇 曾祥彪 谢守成 熊昆山

缺席:幸敬华 李祖庭 刘志祥 鲁修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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