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宣传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要严格遵守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宣传工作的纪律要求,讲政治、讲纪律,坚持正面宣传,把握正确导向,不报道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或法律没有规定的做法和意见,不片面报道热点问题,不炒作敏感问题,拿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重要稿件要送审。
2、人大常委会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常委会要坚持贯彻执行党委的统一部署,把选举工作严格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对于选举中遇到的主要情况和重大问题,特别是有关人事安排的反映和意见,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人大常委会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具体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多出主意,多想办法,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的人选由县级人大常委会党组报同级党委批准后,提交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选举委员会要挑选一批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比较强的干部从事换届选举工作,并对他们进行严格培训,使他们成为选举工作的骨干。
3、要保证换届选举经费。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经费由县乡两级财政开支。县乡两级政府要将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根据选举的实际需要及时足额拨付,保障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