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5月3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杨均君洪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杨飞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颜学龙洪湖市住建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何蓉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
江永胜、尹宏良、彭才业、叶红兰、倪安早、叶丹、张德萍、吕慧敏、颜志娥、胡广彦、杨文学、江腾芳、胡红霞、罗莉、余洋、黎维雄、王东超、吴文彬、程舟、孙少文、刘祥善、党恒、杨萍、舒丽、叶亚军、张燕军、王兴喜、魏绍平、贺黎鸿、罗德山、顾本学、张乾坤、毕佑泉、刘和林、严相洪、张艺洲、李永松、杜辉、蒋和平、夏祖斌、徐丹、赵玉艳、杜齐、沈祥斌、吴文鹏、刘芝远、张法廷、胡国清、李忠卫、牛正刚、余佑强、肖晓红、郭佳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任命:
谢爱娥、孙华、许国琪、卢元姣、童祥、宋琼、夏玮、黎先树、刘冲、李纯、李杰、叶绍华、柳斌、郭雪松、刘明文、田中、余芬、敖琼、戴五颖、张梦、姜欢、左世洪、蔡冬桂、宗琴、吕志琼、张叙莲、周文哲、陈敏、余天然、常科毅、彭贤超、惠新忠、汪伟、徐云、胡军武、陈安龙、刘永梅、陈万、李越婷、熊强、孙阳宏、石丽霞、王汨、李文勇、范艳国、徐元国、王友姣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曾令远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叶振华、张艳军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