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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8年7月28日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邓志忠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稳健,收入增幅创历史新高,实现了双过半目标;财政支出有保有压,确保了正常运转。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预算约束力度。根据《监督法》和《预算法》的规定,本级财政预算经人代会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确需变动的也应按《监督法》和《预算法》规定的程序报批,依法加强预算监督。

二、进一步加大培植财源力度。要围绕税源建设,充分利用金融政策,重点支持石化装备、水产品加工、汽配、新型能源、精梳纺等科技含量相对较高、投资回报率高、对财税贡献率大的项目建设,搞好跟踪服务,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实力和后劲。

三、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力度。要继续充分运用新农村建设、中部崛起、县域经济、扩权县市等应享有的优惠政策,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支持我市经济快速发展。

四、进一步加大监控管理力度。加强对主体税种的监管力度,深挖征收潜力,严格做到依法征收、依率计征、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和努力超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要不断加大对非税收入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收支两条线管理,特别要加强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管,严肃财经纪律。积极组织清收预外融通资金,避免财政风险,缓解财政收支矛盾。要强化预算约束,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贯彻“预算就是决算”的方针,合理调度资金,控制财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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