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洪湖市人民政府将湖北省洪湖市
2016年第三批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
服务协议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
(2017年4月28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湖北省洪湖市2016年第三批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湖北省洪湖市2016年第三批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将本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全额逐年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