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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19年财政决算和

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2020年9月24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张春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19年,市政府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和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量力而行,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政策力度,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实现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

会议指出:2020年上半年,财政部门牢牢守住“三保”底线,推出多项增收节支措施,确保了全市干部教师工资按月发放,确保了市乡两级机构正常运转,确保了各项改革政策落实。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受疫情和汛情影响,工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冲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对财政的影响是持续性、整体性的,全市财政将会在一段时期内处在脆弱的紧平衡、紧运行状态。

会议要求:市政府一要强化预算管理。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的精确度,切实提高预算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力,切实做到“无预算、不支出”;二要切实做好财政管理。①加强重点项目的跟踪督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②积极应对减税降费带来的财政平衡压力,清理结转结余资金,盘活现有政府存量资产,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③力争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短板,加强国有资产监督,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同时,尽最大可能发挥国有资产应有效益。④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控,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进度,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三要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加快资金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事前建立绩效评估和目标管理,事中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事后开展绩效评价和成果应用。逐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安排预算、调整政策、完善制度的挂钩机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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