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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3年8月25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3年8月25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朱同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审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审计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市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投资项目、政策措施落实、专项资金管理、重点民生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可行,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为进一步做好审计工作,特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审计职能,扩大审计覆盖面

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省审计工作部署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确保国家重大政策措施部署到哪里、公共资金运用到哪里、公权力行使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一是要加强对重大资金、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审计力度,围绕职业教育、政府债务和购买服务、产业扶持、自然资源保护等政策执行和资金管理情况,统筹推进审计监督。二是以绩效评价为重点,进一步探索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审计,加强绩效目标全过程监督,提升项目资金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进一步提高审计质效,强化审计成果运用

积极发挥审计工作“治己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权力的规范运行。一是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审计查出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的分析研究,堵塞漏洞,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防范风险。二是市政府应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各部门、各部门责任人日常工作考核的重要考核要点;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应将审计结果作为项目审批、预算编制、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依法改进和加强预算约束和项目管理,促进财政资金、部门财务、国有资产、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有序性和规范化。

三、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巩固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市政府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及时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认真分析和区分审计发现的共性、普遍性及突出问题,逐一压实各相关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实行清单式领办销号制。二是整改工作要“双管齐下”,既要抓好建章立制和制度修改完善,从制度层面加以规范,又要让整改工作“长牙齿”,针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屡审屡犯问题,要对责任人严肃问责,“红红脸”“出出汗”,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震慑力。三是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和审计机关进一步推进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的信息公开,以社会监督促进违规行为的减少和审计整改率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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