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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洪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审稿)》的审议意见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洪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审稿)》的审议意见

(2023年9月22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陈超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审稿)》编制情况的报告,并对《洪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作为全市首次编制的“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北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省委书记王蒙徽在荆州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和省委研究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专题会精神,综合考虑全市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保等因素,较为科学的划定了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和分别对应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落实并深化了《湖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荆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上位规划要求,对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和修复进行了较为合理的规划部署,编制成果顺应客观形势、符合发展实际、紧贴人民需求,基本可行。

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完善规划成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的新部署、新任务、新要求,以打造“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为目标统领,充分立足资源禀赋特点、特色发展优势,统筹加强与交通、水利、应急、林业、农业农村等规划的无缝衔接,充分结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武汉都市圈发展规划、武鄂黄黄规划建设纲要,着力构建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于一体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洪湖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空间保障。要强化沟通对接,积极做好《规划》向周边县市的意见征求工作,推动实现区域协同和错位发展。

、坚持系统观念,发挥规划实效。始终树牢系统观念和全局思维,聚焦城市功能品质提升,持续优化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布局,推动实现集约节约发展。要正确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通过国土综合整治、城市更新、片区综合开发、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持续提升国土空间活力与价值;要正确处理产业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强化产业发展引导,在持续完善改革发展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的同时,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协调兼顾;要正确处理生产生活和民生改善的关系,进一步落实公共服务设施标准设置,优化公共服务资源空间配置和设施布局,强化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和人居环境治理,努力创造宜居宜业宜养宜游的良好环境。

三、强化刚性约束,严格规划管控。《规划》批准后,将成为我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要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严格控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稳定农业空间;严禁调整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生态空间;严守城镇开发边界,锁定城镇空间,以钉钉子的精神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完善规划执行约束机制,坚持下位国土空间规划服从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全面推行重大规划实施专家评审、同级人大审议、社会公示公开、追责问责审计等制度,严厉查处打击乱搭乱建、未批先建、批少建多等各类违法行为,将规划刚性约束贯穿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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