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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


6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同民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央第三指导组指导督导湖北见面会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主任会议成员及机关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学习教育中央第三指导组指导督导湖北见面会精神,学习了王忠林同志在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央、湖北省委关于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以及中共洪湖市纪委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的廉洁提醒等内容。

刘同民指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人大机关工作效能、强化服务意识具有关键作用。中央第三指导组指导督导湖北见面会为我们的学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刘同民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三指导组指导督导湖北见面会精神,对标对表党中央要求,深化理论学习,筑牢思想防线;要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把作风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动机关党员干部转作风、树新风。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联络沟通作用,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等工作,及时汇报学习教育进展情况,积极争取指导和支持。同时,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干部教育廉政提醒,持续巩固学习教育成果,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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