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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鉴守纪律 持之以恒正作风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荆州市委及洪湖市委关于警示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5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同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风腐之鉴》,学习传达了中央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李献林、叶金广等人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一个个真实的案例,深刻揭示了违纪违法的蜕变特征和堕落轨迹,为全体机关干部敲响了警钟。

刘同民指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目的是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示警,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荆州市委、洪湖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坚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警示教育取得实效。

刘同民要求,机关干部要坚持以案促改,切实做到“四说四警”。通过“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根源和危害,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引导同事亲属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压实主体责任,深化作风建设。主任会议成员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紧盯“四风”问题新表现,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关干部要以此次警示教育大会为契机,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持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理论武装,锤炼党性修养, 持之以恒正作风 ,为洪湖高质量发展贡献清廉务实的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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