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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季植树造林视察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市人大各联络处:

为了促进我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深入开展,推动造林绿化工作,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林业生产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春季植树造林视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察内容:

1、贯彻落实全市林业工作会议情况;

2、《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3、各项林业生产任务,重点是植树造林计划、工程及项目造林建设、农田林网改造、江河防护林建设等林业工程任务完成的情况;

4、“四旁”(重点是公路两旁)植树及“万树村”建设情况;

5、营林体制改革和幼木管理情况;

6、创建“绿色家园”示范村情况。

二、视察形式:

1、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新堤、滨湖、大同、大沙、小港人大联络处组织代表先行视察本辖区内的植树造林工作,并将视察结果于3月10日前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

2、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全市的植树造林情况进行视察。

三、视察时间:

各乡、镇、办事处、管理区视察时间为3月8日以前;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时间为3月9日—3月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好本次视察活动。

2007年3月1日

主题词:工作视察 植树造林 通知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7年3月1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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