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大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各联络处:
经主任会议研究,定于7月9日上午8:30分在洪湖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全市人大工作座谈会,会期一天。请各乡镇人大主席及人大专干,办事处、管理区人大联络处主任及人大专干,市直各人大联络处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请各乡镇人大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各联络处主任与会时将交流材料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一式10份)两种方式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并将各地环保法执法检查的自查报告交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2007年7月5日
主题词:人大工作 座谈会 通知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7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