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市人大常委会各联络处:
根据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决定建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联系乡镇人大主席团、市人大常委会各联络处制度。现通知如下:
副主任朱兴斌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曹市镇、府场镇、戴家场镇人大主席团。
副主任吴锦华和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联系乌林镇、龙口镇人大主席团和市人大常委会大同湖管理区联络处、人大常委会建设联络处。
副主任周永乾和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联系汊河镇、瞿家湾镇、沙口镇人大主席团和市人大常委会财税金融联络处、市人大常委会经贸联络处。
副主任李祖廷和农村工作委员会:联系峰口镇、黄家口镇人大主席团和市人大常委会小港管理区联络处、市人大常委会农林水联络处。
副主任阳德元和法制工作委员会:联系螺山镇人大主席团和市人大常委会新堤办事处联络处、市人大常委会滨湖办事处联络处、市人大常委会政法联络处。
副主任黎炎珍和教科文卫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联系燕窝镇、老湾乡人大主席团和市人大常委会大沙湖管理区联络处、市人大常委会教育联络处。
副主任申寿云和代表工作委员会:联系新滩镇、万全镇人大主席团和市人大常委会政府综合联络处、市人大常委会党群联络处。
200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