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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联系乡镇人大主席团、市人大常委会各联络处的通知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市人大常委会各联络处:

根据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决定建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联系乡镇人大主席团、市人大常委会各联络处制度。现通知如下:

副主任朱兴斌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曹市镇、府场镇、戴家场镇人大主席团。

副主任吴锦华和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联系乌林镇、龙口镇人大主席团和市人大常委会大同湖管理区联络处、人大常委会建设联络处。

副主任周永乾和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联系汊河镇、瞿家湾镇、沙口镇人大主席团和市人大常委会财税金融联络处、市人大常委会经贸联络处。

副主任李祖廷和农村工作委员会:联系峰口镇、黄家口镇人大主席团和市人大常委会小港管理区联络处、市人大常委会农林水联络处。

副主任阳德元和法制工作委员会:联系螺山镇人大主席团和市人大常委会新堤办事处联络处、市人大常委会滨湖办事处联络处、市人大常委会政法联络处。

副主任黎炎珍和教科文卫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联系燕窝镇、老湾乡人大主席团和市人大常委会大沙湖管理区联络处、市人大常委会教育联络处。

副主任申寿云和代表工作委员会:联系新滩镇、万全镇人大主席团和市人大常委会政府综合联络处、市人大常委会党群联络处。

200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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