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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听取执法检查整改意见座谈会的通知


各乡镇区办人大主席团(联络处):

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作出了执法检查报告,形成了相应的审议意见。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将于近期分片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地整改意见。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分片情况:

东片:座谈会及报到地点:燕窝镇政府

参会单位:新滩、大沙、大同、龙口、老湾、

乌林、螺山、燕窝

会议时间:3月11日上午9时

中片:座谈会及报到地点:峰口镇政府

参会单位:新堤、滨湖、小港、汊河、

黄家口、万全、峰口

会议时间:3月12日上午9时

西片:座谈会及报到地点:曹市镇政府

参会单位:府场、戴家场、沙口、瞿家湾、

曹市

会议时间:3月13日上午9时

二、参会对象:各乡镇区办人大主席(联络处主任)、分管环保和血防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三、材料要求:请各地准备书面汇报材料一式30份带到会场。

2008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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