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牢固树立争先意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要全面贯彻中、省、荆州、市委的相关部署要求,更加从严务实抓好新形势下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建工作,切实把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贯彻到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要以党性教育为先导,不断强化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以优化政治生态为主要抓手,不断提高管党治党的水平,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始终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己任,坚决反对“四风”,认真践行“三严三实”,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成果,认真开展“三比三促三争创、争当县域经济新的增长极”主题实践活动。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加强常委会政治理论、宪法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学习,带头遵守宪法法律,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坚持精选议题、深度调研、注重质量,着力增强人大监督实效。进一步完善人大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不断推动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7.强化工作责任意识,提升机关服务能力。人大机关要按照市委要求,认真做好招商引资、“精准扶贫”等中心工作,加强机关党建、绩效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单位创建和机关档案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大力加强能力建设,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同时,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节约型机关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改进人大宣传工作,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扩大影响群体,编印《学习读本》,努力提高《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公报》、《洪湖人大通讯》的编辑水平与质量。
8.积极参与交流学习,拓宽联系沟通渠道。主动争取上级人大对我市人大工作的指导与支持,配合做好上级人大常委会在我市开展的执法检查、工作调研、立法调研等工作。加强对乡镇人大的联系与指导,适时组织预算绩效审查专家库成员外出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提高我市预算管理及绩效评审水平;适时组织人大工作者外出学习培训,推进人大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或其他需要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的事项,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