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法院、检察院工作
两院要加大宣传力度,将各自有关工作职能、工作程序印成小册子,向社会发放,让群众依法行使权力;切实落实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将有代表性、有影响性、警示性的案件的诉讼、审判以一定方式公开,增加透明度;对老百姓关注的敏感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处理,不能手软,不能避重就轻;两院要采取领导包乡镇的办法,加强与基层的 联系;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拓展与人民群众联系渠道,定期向人大代表或常委会汇报工作,包括汇报有影响案件的进展情况;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法院在民事审判前要向原被告做好风险告知,充分体现人性化色彩;法院要加大执行力度,要实行限时执结承诺制;法院在审理农村有关婚姻、财产纠纷案件时,设立巡回法庭,并做好细致的调处工作,同时让民众接受法制教育。
检察院要加大预防、打击职务犯罪的力度,把重点放在对一把手的监督上,放在与民生关系紧密的重点工程上,在查办职务犯罪时要严格标准,既要坚决,又要慎重,以免对相关单位的正常工作造成影响;对涉及贪污贿赂的案件,检察机关应提前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