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期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0年3月13日
省人大调研组来我市调研规范性文件
备案审查工作
3月12日,省人大办公厅副巡视员李明璞、省人大规划信息处副处长刘彦发等一行来到我市,就县市级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召开座谈会,进行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兴斌、吴锦华,市人大办公室主任范秀文、副主任蔡建华,市人大法工委主任杨清平,市人民法院纪委书记曹正勇,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富琼以及市人大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座谈。
会上,市人大办公室主任范秀文、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富琼先后汇报了我市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相关情况。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于2007年5月启动,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报送范围和工作流程,市人大办公室、法工委和“一府两院”办公室建立了对接工作制度,开展了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但总的来说,县级市规范性文件量小,审查工作不是很多,“一府两院”的规范性文件大多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的实施措施,且不少文件与党委联合行文,特别是县市级人大常委会没有专门机构和专门编制的人员从事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需要积极探索。
座谈中,调研组对洪湖较早启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给予肯定,并认真分析了努力的方向。一是明确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准确把握规范性文件范围;二是进一步规范报送程序,加快流转,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建立长效协调机制。可每季度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或专家共同审查,充分发挥各方面优势和积极性;四是把握审查标准,坚持审查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