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设置 工作动态 审议意见 代表工作 人事任免 规范性文件 人大知识 常委会公报 领导讲话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我市调研人大工作


第 九 期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0年4月14日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我市调研

人大工作

4月13日至14日,受荆州市委、市人大委托,荆州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委主任吴庭欣等一行来我市就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13日,调研组召开了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和部分人大联络处主任、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座谈会上,学习了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鄂发〔2009〕28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兴斌向调研组汇报了近几年来我市人大工作的相关情况。根据省委、荆州市委要求,2006年,洪湖市召开了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下发了“中共洪湖市委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洪发〔2006〕3号)。4年来,洪湖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省委、荆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领导,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规范履职行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对“一府两院”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尤其是在开展各项工作评议、加强代表培训、办理大会议案和代表建议、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推进洪湖的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就即将召开的荆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锦华、周永乾、李祖廷和部分代表向调研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归纳起来主要是:加强县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县级人大常委会领导层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应按“老、中、青”的要求配备,并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保证人大常委会机关活力;改进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实行党政分设,明确一名副书记担任人大主席团主席,并配备一名副主席,解决职级待遇,具体抓人大主席团的工作;保证县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文件要明确规定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以及主任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以及市、乡人代会活动经费数额,全市统一纳入预算;合理设置人大常委会机构,县级人大常委会可否设立“秘书长”一职,或者成立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赋予相应的职责,统筹协调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工作,提高工作实效;加大对“代表之家”建设的支持,结合新农村建设统筹考虑农村人大代表的“代表之家”建设。市法院院长孙惠波、市检察院检察长张立宪也分别就如何提高监督实效、如何解决基层检察院经费不足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14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兴斌、吴锦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范秀文陪同下,调研组深入我市螺山镇、大同湖管理区调研,与党委、人大联络处的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座谈,充分听取意见建议。

调研中,调研组对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给予肯定,认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很规范、有力度、有创新、有成效。希望洪湖人大常委会继续努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新特点、新方法和新途径,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admin 文章作者: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关键字:
模糊搜索: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版权所有: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网站备案号:鄂ICP备07501214号
联系电话: (0716)2218010 传真:(0716)2218010 人大投稿:hhsrdb@163.com
技术支持:金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