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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座谈会


第 十三 期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0年5月13日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

《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

征求意见座谈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于5月12日上午,召开了有部分人大代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关部门的领导以及市劳动就业局的全体班子成员参加的座谈会,就《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提出修改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在家的副主任出席了会议。

《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是由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在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原则通过的《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的基础上,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形成,目前正在全省部分县、市、区广泛征求意见,我市为征求意见单位之一。会前一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下发给与会代表和有关方面负责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锦华指出,本次召开的立法座谈是省人大常委会对洪湖的信任和对洪湖工作的肯定。他要求,与会人员要以对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提出修改意见,今后将争取更多的立法调研在洪湖开展。与会人员就《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中所涉及的新增劳动力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讨论后形成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汇总后,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向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进行了反馈。《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修改完善出台后,将为促进我省就业再就业事业的良好开展提供更多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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