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10月30日,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投融资与项目建设等报告,并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吴华清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大铭、李治平、张群安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苏云国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投融资与项目建设的报告》《关于2017年城乡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报告中提出,今年我市共申报推进融资项目13个(不含受政策影响暂停审批的项目),计划融资总额约54.1亿元,计划到12月底,可落实到位37.6亿元。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截止9月底,支付11.55亿元,加快推进了基础设施建设及棚户区改造相关项目,为全面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打好了基础。与此同时,2018年,我市还将计划融资48亿元,重点用于棚户区改造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2017年10月30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免 去:
谈文莉的洪湖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袁承东的洪湖市人大常委会滨湖办事处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7年10月30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王新文的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李文清的洪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陈洪为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石光辉为洪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