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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顺好等同志一行到洪湖市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7月14日,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顺好率检查组,到我市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和大湖拆违工作检查。我市领导吴华清、李治平、陈祥陪同检查。检查组先后到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城区污水处理厂、井力水产、楚江红水产等地,围绕大湖拆围、湖泊水污染防治、工业废水治理等情况进了检查。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我市首先介绍了目前水污染治理和大湖拆围工作进展情况。据了解,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我市启动实施“河湖长”制度,对辖区内的河流、湖泊实行跨界段面水质考核。以四湖总干渠水质达标为重点,切实做好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强力推进大湖拆违工作,目前全市11.5万亩大湖围网已经全部拆除完毕,渔船应移交1054艘,目前已移交1030艘,完成97.7%,渔民应就业1700人,已就业1568人,完成92.2%。开展专项治理工业污染整治行动,集中关停了8家污染企业。对16家涉水排污企业进行重点整治,目前已经有11家企业建立污水处理设施。新滩合作区也已经有10家企业建立了污水处理厂。筹资3000万元加强城区雨污管网建设,加强对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开展清江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码头、非法采砂和非法排污行为。
  杨顺好对我市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和大湖拆违工作表示肯定,同时强调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站位要高,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为重点,系统的推进治污水,净湖水,保江水,促洁水;要强化监督责任,抓住根本,一管到底,综合治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相关单位要超前谋划,总体规划,加强污水管网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把握污染源治理的时间节点,精准实施,精准治污,使水环境质量达到阶段性改善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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