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远梅主持会议,市人大党组书记、副主任吴华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大铭、李治平、张群安、白振华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和通过市政府关于洪湖市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审议和通过市政府关于洪湖市2016年本级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关于批准洪湖市2016年本级财政决算报告的决议,并就2016年本级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审议意见;审议和通过市政府关于洪湖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审议和通过市政府关于将洪湖市2017年第二、三期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购买服务协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并作出关于批准市政府将洪湖市2017年第二、三期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购买服务协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决议。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远梅指出,本次会议审议和通过的相关报告事关洪湖经济社会未来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张远梅强调,下半年全市上下要坚持重大项目抓开工,特别是洪监高速、江北高速东延线、赤壁长江大桥三个重点项目,确保10月底开工复工;策划项目抓争取,特别是关于生态保护、生态改善方面的项目,相关责任部门要跑步进京,争取支持;招商引资抓会战,抓住有利时机再签约一批亿元以上大项目;美丽乡村抓深入,全覆盖的实施环境问题整治和美丽乡村打造;金融风险化解抓攻坚,努力达到金融县市的标准;要狠抓民生工程,坚持从严治党,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以严实作风保障工作开展;以跳起来摘桃子的精神,对目标再梳理,对任务再分解,对措施再明确,确保全面实现全年目标。
市委常委、副市长苏云国,市人民法院院长田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邱文列席会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7年8月22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鄢烈武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邓先信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