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设置 工作动态 审议意见 代表工作 人事任免 规范性文件 人大知识 常委会公报 领导讲话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省人大常委会到老湾回族乡调研督办《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10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宗侨外委副主任委员陈金刚率调研组来到我市老湾回族乡,调研《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省民宗委、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民宗侨外委主任委员魏昌松,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先标,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教工委,老湾乡、市民宗局、市卫计局等单位负责人陪同调研督办。

调研督办组一行赴老湾乡珂里村实地查看了该地精准扶贫和特色生态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老湾乡党委负责人汇报了贯彻《条例》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了“1+1”对口帮扶工作情况。其他与会人员也结合自身职责,介绍地方贯彻《条例》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调研督办组一致认为,近年来,荆州市、洪湖市、老湾回族乡在贯彻落实《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上做足功夫,在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肯定。省卫计委对帮扶工作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成效显著。

陈金刚强调,各级政府和对口帮扶部门要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条例》。在推动少数民族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时,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补短板,着力解决产业发展不够,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要注重规划引领,依托优势资源,聚焦产业发展,着力改善民生,助力少数民族乡镇跨越发展。

陈金刚表示,调研组将把在当地贯彻落实《条例》的经验做法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带回去,推动《条例》修订完善,促进少数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图文:刘子进)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admin 文章作者: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关键字:
模糊搜索: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版权所有: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网站备案号:鄂ICP备07501214号
联系电话: (0716)2218010 传真:(0716)2218010 人大投稿:hhsrdb@163.com
技术支持:金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