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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


12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先标主持召开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华清、李治平、张群安、白振华参加会议,副市长陈祥,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督查室主要负责人和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市人大代表以及市人大机关全体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财政责任支出列入中长期财政规划的议案和洪湖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PPP项目财政责任支出列入中长期财政规划的议案,审查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批准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财政责任支出列入财政中长期规划的决议、关于批准将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PPP项目财政责任支出列入财政中长期规划的决议、关于批准洪湖市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任命汪卢伟、吕洪波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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