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我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华清、夏大铭、李治平、张群安、白振华、杨志雄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汪卢伟,市监察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相关人事议案,听取了洪湖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现出缺和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决定免去罗华伟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免去邱文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朱野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李芹艳 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