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主持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华清、夏大铭、李治平、张群安、白振华、杨志雄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邵永成,市监察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洪湖经济开发区人大联络处主任,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会上,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邵永成受代理市长林继军委托,提请审议关于何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决定任命何刚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接受汪卢伟同志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会议还审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有关人事议案。
随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为何刚等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