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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1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主持召开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祥、胡纯玉、张群安、杨志雄、董本福、杨君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熊义虎,市委常委、副市长何刚,市人民法院院长郭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野,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常务副职,螺山镇、乌林镇、老湾乡、龙口镇人大主席及辖区3名洪湖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审议表决通过了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会上,拟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逐一作供职报告,6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部分政府序列拟任人员进行了任前提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刘同民向毛绪亮等40名新任职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并主持新任职人员集体宪法宣誓仪式。
刘同民指出,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新的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始集体履行职责,开启依法履职的新征程。
刘同民要求,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第九次党代会的部署,依法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职权。要自觉与市委保持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把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转变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决定、决议,转化为全市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在重大事项,民生实事等方面依法履职尽责,扎实推动新时代洪湖人大工作。
刘同民希望新任命的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及监察、检察部门干部以此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增强能力,在学思渐悟中争当表率;进一步提升效能,在服务发展中彰显担当;进一步保持定力,在强基固本中树立形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牢政治担当、意识担当、责任担当,增强法治意识、公仆意识、纪律意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凝心聚力,密切配合,发挥职能,共同团结奋斗,争当学习型表率、创新型表率、实干型表率、服务型表率,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齐心协力,为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懈拼博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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