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8日,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祥龙率调研组一行到洪湖,就贯彻实施《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黄祥龙一行先后到市人民法院和新堤、大沙湖管理区、大同湖管理区三个人民法庭,实地查看了诉讼服务大厅、审判法庭、调解室、办公室、食堂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详细询问法庭人员配备、案件审理、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情况。各法庭庭长详细介绍了法庭亮点工作及未来发展打算。
黄祥龙对洪湖市人民法院积极主动作为,在优化法庭布局、改善法庭环境、做实法庭服务上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法庭干警们扎根基层辛勤工作表示慰问。黄祥龙强调,人民法庭身处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法院要支持和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帮助研究、协调、推动解决人民法庭硬件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困难,加大对人民法庭干警的关心关爱力度,推动人民法庭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各法庭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的沟通协作,着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地方经验,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贡献司法力量。
荆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贾亚胜,洪湖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汪卢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副主任胡纯玉,市人民法院院长郭鹏等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