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设置 工作动态 审议意见 代表工作 人事任免 规范性文件 学习园地 常委会公报 领导讲话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12月8日,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祥、胡纯玉、张群安、杨志雄、董本福、杨君参加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熊义虎,市委常委、副市长何刚,市人民法院院长郭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野,相关单位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部分机关干部和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听取了洪湖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并审议了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相关决议(草案);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开展了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评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二期)PPP项目调整后财政责任支出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并表决通过了相关决议(草案);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相关人事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对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人大组织及人大代表要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推动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坚持学用结合、融会贯通,知信行合一,全面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统领、谋划和推进人大各项工作。为全力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洪湖实践,展现人大新形象、新力量、新贡献。

会议指出,市监委自成立以来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实现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工作的全覆盖。会议认为,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是站稳人民立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市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荆州市纪委监委和洪湖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积极支持和有力监督下,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会议要求,市监委要继续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持之以恒地把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要求落实到监督之中,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发生。要切实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震慑,发动群众监督,让整治工作效果更加彰显。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发扬拼、抢、实的精神,要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债券资金争取力度,管好用好债券资金,让政府债券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在落实“三保”的基础上,切实保障三大攻坚战、重大产业项目等重点支出资金需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会议要求,市审计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发扬斗争精神,善于发现问题,敢于督促整改,形成震慑。相关部门要正确认识、高度重视审计工作,要配合审计部门,配合人大财经委开展好此项工作,做好整改后的相关工作,解决屡审屡犯、屡改屡犯的问题。要规范财务支出,让财务运行制度化、公开化、民主化。

会议指出,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二期)PPP项目是民生项目、环保项目。要对项目实施开展绩效评价,最大限度发挥好项目作用。会议要求,市政府及住建部门要加强项目管理,保证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进度、质量和安全,最大限度控制风险。市人大常委会要对此项目的实施开展全过程监督,并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列入下一年度人大工作计划。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重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民生实事项目的办理,要一如既往把代表意见建议、民生实事项目办理作为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的重要内容。代表意见建议案、民生实事项目办理功在平时,要多跟踪督查。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admin 文章作者: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关键字:
模糊搜索: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版权所有: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网站备案号:鄂ICP备07501214号
联系电话: (0716)2218010 传真:(0716)2218010 人大投稿:hhsrdb@163.com
技术支持:金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