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要求及7月份党建工作安排,7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开展“建强组织保证示范区、树立清风护航新征程”主题党日活动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同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群安、杨志雄、董本福、杨君及机关党员参加活动。党组成员、机关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刘仁学主持会议。
在完成齐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党章》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缴纳党费后,与会党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传达了全省、荆州市、洪湖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学习了《中共洪湖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刘同民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上廉政党课,他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加强学习,深化认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强化党性修养,不断增强遵守纪律和规矩的政治定力。要正确把握省、荆州市及我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时时反省,警钟长鸣。要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要追求高线,守住底线。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新时代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上来,对标对表,严守纪律规定,提升境界,涵养清风正气。要树牢底线意识,做到不越纪律红线,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集体负责。
要做实活动,优化生态。要按相关要求结合人大工作实际,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扎实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将在宣教月活动中形成的好作风转化为干事创业的了凝聚力、向心力和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要率先垂范,示范带动。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自觉廉洁自律,带动各级人大组织及人大代表,努力营造人大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推动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展现人大形象,贡献人大力量。
会议还围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以学正风重要要求开展了专题学习研讨,宣读了《市人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片《沉覆》。